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黃艷君)氣壓罐、反應釜、脫水機……這些設備為何會出現在居民住宅房內?原來,唐某某從事收購、銷售狗肉生意,為穩定貨源,企圖在家非法制造危險化學品氯化琥珀膽堿以賣給毒狗販子,用于制作射殺狗的毒鏢。
制藥、賣藥、毒狗、收狗、售狗肉,在唐某某眼中,這是條一本萬利的“生財之道”。2023年5月,曾因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處緩刑的唐某某開始重操舊業,收購死狗并進行粗加工后,存放于凍庫內,找到合適的買家后再將狗肉售出。“收購來的死狗大多是被用琥珀膽堿制成的毒鏢毒死的,做這一行的人心里都明白。”
而隨著公安機關對毒鏢的打擊,不法分子購買毒鏢越來越困難。“這樣下去對我的生意也有影響,不如自己制作毒鏢,賣給打狗的人。”2023年8月,唐某某為了穩定狗肉生意,在明知琥珀膽堿具有毒害性的前提下,依然鋌而走險,糾集傅某某一起在家中嘗試制作琥珀膽堿。直至2023年11月被公安機關抓獲,唐某某、傅某某共嘗試制作琥珀膽堿五次。
此外,在唐某某租用的凍庫內,還發現了其收購而來的整條死狗112條,經隨機抽樣鑒定,均檢出琥珀膽堿。“這些狗肉或批發,或零售,不管是流入飯店還是菜市場,都將給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威脅!”經審查,檢察官發現唐某某在半年內共銷售狗肉5000余斤,銷售金額約9萬元,非法獲利約2萬元。
對此,邵東市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,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。2024年7月30日,法院以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非法制造危險物質罪判處唐某某有期徒刑七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十八萬三千元;以非法制造危險物質罪判處傅某某有期徒刑三年。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唐某某承擔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所得價款三倍懲罰賠償金共計二十七萬元的賠償責任,并在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。
【檢察官提醒】
“民以食為天,食以安為先”,廣大食品經營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、堅守道德底線,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,切勿貪圖利益而生產、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。此外,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也需提高警惕,避免購買和食用“三無”產品,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風險。
責編:樊芳
一審:樊芳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